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叶旭升 通讯员 顾乙宁)8月1日,记者从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发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南》。
时值盛夏,我市持续高温高湿天气,为各类致病微生物的滋生繁殖提供了有利条件,食源性疾病进入一年中的高发期。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风险防控指南。
一、重点防范致病菌污染
1.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易污染肉类、禽蛋、奶制品、生鲜果蔬及凉拌菜等。食用后易引发腹痛、腹泻、发热等急性胃肠炎症状。夏季凉菜、沙拉、生食海产品风险较高。
2.椰毒假单胞菌(米酵菌酸毒素)。湿热环境易污染淀粉类制品(如凉皮、米线、河粉、玉米面制品、薯类制品)及长时间泡发的木耳、银耳等,若储存或加工不当,极易滋生此菌,产生剧毒的米酵菌酸。该毒素耐热,常规烹饪无法破坏,易对人的肝、肾、心、脑等造成损害。
3.李斯特菌。此菌耐低温,易在冰箱冷藏的即食食品(如熟肉制品、即食沙拉、开封的牛奶、软奶酪等)中滋生。感染后可能引发发热、肌肉酸痛,严重者导致脑膜炎或败血症。
4.产气荚膜梭菌和蜡样芽孢杆菌。易污染反复加热、保温或室温下长时间存放的肉类菜肴(尤其是大锅炖煮)、米饭(特别是隔夜饭、炒饭)等。食用后易引起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
二、餐饮环节核心防控要点
1.注重人员健康管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确保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每日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并记录,不得安排患有发热、腹泻、呕吐及皮肤化脓性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上岗。工作期间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前、接触生食后、如厕后应规范洗手消毒。
2.严把食品采购关。应选择资质齐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誉良好的正规供应商,索取并留存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检验报告),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河豚鱼及其制品等剧毒高风险食材。不得采购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
3.做好食品原料贮存。科学分类储存食材,做到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先进先出。严格控制食材贮存温湿度,防止食材变质。定期清理库存和检查设备,及时处理变质过期食品,保持贮存场所通风、干燥、清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4.规范加工制作过程。泡发食材需严格控制时长与环境,严禁隔夜室温泡发;食材加工前应清洗彻底;刀具、砧板等用具须生熟分开、标识清晰并严格消毒;烹饪时务必烧熟煮透;凉菜在专间或专区制作;加工好的餐品应尽快食用,需暂存的热食须保温(≥60℃)、冷食须冷藏(≤8℃),常温放置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5.倡导文明健康用餐。餐饮服务单位应主动提供颜色、尺寸或标识显著区别于自用餐具的公筷公勺;服务人员应主动引导、提示消费者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推行分餐制;同时,在餐厅醒目位置设置倡导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的宣传标识。
三、科学选择与用餐提示
1.外出就餐“三查看”。一看资质。优先选择证照齐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寻找“笑脸”标识)的餐厅。二看环境。观察就餐场所是否清洁,防蝇防尘设施是否完备,工作人员是否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佩戴口罩。三看食物。注意辨别食材新鲜度,特别是海鲜、肉类。入口食物(尤其是烧烤、凉菜)是否彻底做熟。 谨慎选择生冷、高风险食品。
2.外卖点餐“三注意”。一要注意选商家。选择平台上评价较好、熟悉且信誉佳的商家。优先选择公示了“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商家。二要注意收餐查验。 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清洁,封签是否完整无损。留意餐食温度(热食应有较高温度,冷食应保持低温),观察色泽、气味是否正常,有异味或异常应拒收。三要注意及时食用。收到外卖后应尽快食用。非即时食用的,按需冷藏,再次食用前须彻底加热。
四、特别提示
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进行食品消费时注意索取并留存发票、交易记录等消费凭证,食用后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备查备检。如果发生消费纠纷,要依法理性维权,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的APP、微信公众号、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等网络渠道,或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