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今天(30日)公布《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平等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通知》明确,政府采购中的本国产品标准,是指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且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要求,对特定产品还要求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
这意味着,本国产品不只是内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还包括外资企业在本国生产的产品。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只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规定,就能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标,享受相对于非本国产品20%的价格评审优惠,中标的概率更高。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出台违反本规定的政策措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指定品牌或者限制品牌注册地、所有者,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标准从模糊到清晰 让外资企业吃下定心丸
业内人士表示,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出台,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政府采购领域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的务实行动,彰显了中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外商投资的决心。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但此前对本国产品的界定一直比较模糊,标准不够明确。此次本国产品标准的出台,进一步增加了政府采购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这次标准的出台,使得本国产品定义清晰,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让外资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时吃下定心丸,也坚定了在中国发展的信心。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