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叶旭升 通讯员 顾乙宁)近日,记者从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随着雨水增多,各类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部分群众有采食野生蘑菇的习惯,更有一些流动摊贩在街头巷尾或线上平台售卖所谓的“野生鲜蘑”。为预防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局特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认清风险,高度警惕勿轻视
1.种类繁多,难以分别:野生蘑菇种类繁多,形态特征复杂,毒性成分多样。全世界已知的毒蘑菇超过1000种,我国已报道的毒蘑菇约100种。许多有毒蘑菇与可食用蘑菇外观极其相似,仅凭肉眼观察、经验判断或民间流传的“土方法”极易误判,从而导致严重食物中毒,甚至危及生命。
2.毒性复杂,无特效药:在我国分布较广、对公众健康威胁较大的毒蘑菇中毒类型有7种:胃肠炎型、急性肝损害型、急性肾衰竭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横纹肌溶解型、光敏皮炎型。目前对许多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解毒药。
二、防范为先,严守“三不”筑底线
1.不采摘:山林、公园、绿化带等区域的野生蘑菇未经专业鉴定,请勿因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而采摘野生蘑菇。
2.不购买:请勿在流动摊贩或无证商家处购买个人采摘、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即便在正规市场,对售卖的野生蘑菇也需保持高度警惕,不偏听偏信,不轻易购买和食用自己不熟悉或未曾食用过的品种。建议选择证照齐全的商超、农贸市场,购买香菇、平菇等常见人工种植菌类,并保留购物凭证。
3.不食用:家庭烹饪应坚决不使用自行采摘或来源存疑的野生蘑菇。各类集体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农村集体聚餐、婚丧宴席等场合,必须严格禁止采购、加工和食用野生蘑菇,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外出就餐时,应避免点选名称含糊的“野生菌”、“山珍”等菜品,不贪一时口腹之欲而罔顾生命安全。
三、中毒急救,立即行动莫迟疑
若不慎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视幻听等任何不适症状,必须高度警惕,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就医:立即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告知医生有食用野生蘑菇史。最好携带剩余蘑菇样品或照片,供医生诊断参考。
2.紧急处置:在等待急救车或前往医院途中,如意识清醒,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淡盐水,并采取催吐(如用手指刺激咽部)的方式减少毒素吸收(注意:已昏迷者不宜强行催吐)。
3.保留样本:尽可能保留食用的野生蘑菇样本(生的或烹饪后的),或拍照留存,以便专业人员鉴定种类,指导精准救治。
食品安全无小事,生命安全大于天!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提高警惕,充分认识到毒蘑菇的巨大危害,坚决做到“不采、不买、不卖、不吃”野生蘑菇,切勿心存侥幸!请大家共同行动起来,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筑起坚实防线!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