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坚持日常巡查、市县联动、错时错峰、突击夜查,共查获49台涉嫌非法营运车辆。
9月9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武当山机场巡查时发现,鄂CDA3925小型普通客车正在上客。经询问得知,肖某驾驶其亲戚李某的车辆,在武当山机场出租车候客区招揽到1名乘客,行程是从武当山机场到十堰东高速路口,双方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收取20元运费。乘客所述与肖某一致。由于该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肖某涉嫌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9月15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北京路中学路段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鄂C171M6小型普通客车正在下客。经查,当日16时31分,汪某通过“滴滴出行”接到1名乘客,行程是从北京中路香格里拉小区到北京路中学,到达目的地后通过“滴滴”平台收取6.1元车费。由于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汪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9月5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张湾区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鄂AB63255普通小型客车正在下客。经查,该车驾驶员任某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到7名乘客,其中5名乘客的行程是从竹山县楼台乡至十堰城区,另外两名乘客的行程是从房县姚坪至十堰城区,并与任某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分别支付30元和50元运费。由于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任某涉嫌违规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提醒市民,应选择乘坐合规车辆,共同抵制“黑车”。如发现违规营运行为线索,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告知辖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或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记者 罗伟)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