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十堰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发布《2025年十堰城区公租房第二期摇号配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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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摇号配租项目基本情况
经审核、公示,本期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共240户,具体构成如下:
(一)城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9户,其中张湾区8户、茅箭区1户。依据《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7〕41号文件)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每期可用于配租的房源,应优先满足当期廉租住房申请人的需求”,鉴于城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廉租房)这一情况,此类申请人可不参加摇号环节,直接进行配租。
(二)持有“武当人才卡”的申请人共15人,分别为武当银卡持卡人7人、武当菁英卡持卡人8人。按照《十堰市“武当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持卡人可按规定入住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公租房”,其中,武当金卡、银卡持卡人申请公租房,无需参加摇号,可直接配租;武当菁英卡持卡人申请公租房,则需参加摇号。在摇号过程中未能成功配租到住房的申请人,将作为轮候对象,在后续轮候期内享有优先配租的权利。
(三)仅公示不参加摇号的申请人5户。因承租人或承租房屋状态发生变化等业务办理流程因素,有5户申请人仅进行公示,不参与摇号。具体包括:廉租房变更承租人1户、廉租房转公租房1户、公租房变更承租人2户、学林苑小区相关业务办理1户。
综合以上情况,实际参与本期摇号申请人共219人。本期可供配租的房源共计417套。详细如下:
1.家和苑一室申请人11户,一室配租房源71套;
2.家和苑二室申请人17户,二室配租房源89套;
3.锦绣南山一室申请人1户,一室配租房源2套;
4.锦绣南山二室申请人6户,二室配租房源69套;
5.民兴大厦单间申请人1户,单间配租房源32套;
6.民兴大厦一室申请人8户,一室配租房源7套;
7.民兴大厦二室申请人13户,二室配租房源9套;
8.众兴大厦单间申请人12户,单间配租房源15套;
9.众兴大厦一室申请人18户,一室配租房源14套;
10.众兴大厦二室申请人22户,二室配租房源5套;
11.福泽青城一室申请人21户,一室配租房源19套;
12.福泽青城二室申请人38户,二室配租房源37套;
13.恒生大厦一室申请人2户,一室配租房源2套;
14.金港旺座二室申请人8户,二室配租房源1套;
15.金港旺座三室申请人3户,三室配租房源2套;
16.东环世纪广场一室申请人4户,一室配租房源9套;
17.华府新天地一室申请人2户,一室配租房源1套;
18.翰林世家一室申请人8户,一室配租房源2套;
19.阳光栖谷一室A申请人9户,一室A配租房源17套;
20.阳光栖谷二室申请人9户,二室配租房源7套;
21.五堰新天地一室申请人2户,一室配租房源1套;
22.堰岚山单间申请人1户,单间配租房源3套;
23.金港福座一室申请人3户,一室配租房源3套。
注:龙祥嘉苑一室、阳光栖谷一室B项目房源,无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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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号配租时间、地点
2025年11月27日,十堰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汉江南路15号)。
为提高摇号配租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摇号选房过程由市公证处全程公证,特别邀请区保障部门、申请人代表参与到摇号选房活动中,摇号配租过程同步录像备查。
摇号配租流程
1.公证备案: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将被确定为本期配租对象的申请人信息和配租房源信息报市公证处备案。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配租资格号等,房源信息包括楼盘名称、房号、户型、面积等。
2.信息核对:公证员指令工作人员现场演示电脑摇号系统,导入申请人信息和房源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逐条核对。
3.现场演示:对摇号软件和摇号设备进行现场演示。
4.对摇号设备清洁处理:由技术人员将申请人信息、房源信息及摇号系统全部拷入经格式化处理后的U盘中,并对电脑主机进行清洁性处理,完毕后关机重启电脑。
5.设备测试:由技术人员将上述U盘中的信息和摇号系统复制到清洁后的电脑,安装摇号系统并导入信息进行测试,技术人员汇报系统运行正常后,由公证员对测试结果进行现场公证。
6.执纪监督:邀请申请人代表现场见证并作为摇号嘉宾进行电脑摇号操作,对摇号过程进行监督。
7.摇号选房:摇号嘉宾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分别点击“开始摇号”键和“停止摇号”键,表示完成一次摇号选房操作。即:摇号嘉宾点击“开始摇号”键,申请人和房源信息开始随机滚动,点击“停止摇号”键,则系统自动锁定出一条摇号结果。
8.结果显示:摇号结果将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摇中显示,则屏幕显示申请人姓名、配租资格号及摇中的房号;另一种是未摇中显示,则屏幕显示申请人姓名、配租资格号及“未摇中房号”字样。未摇中者自动进入轮候区。
9.轮候摇号:进入轮候区的申请人,由摇号嘉宾点击“开始摇号”键,一键随机摇出并锁定轮候顺序号,轮候结果按序显示在大屏幕上。
10.结果确认:每个项目摇完后现场即时打印出该项目摇中及轮候结果,分别由市公证处、市保障房服务中心、运营单位、湖北宜居公司等签字确认。
11.结果公证:所有项目依次摇号配租完毕,公证员对摇号程序和结果进行现场公证,宣布摇号选房活动结束。
配租结果公布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在市住新局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签订租赁合同
成功摇中房源的申请人,即正式获得公租房承租资格,成为公租房承租对象。获得资格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即七个工作日内,前往指定站点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公租房承租资格。
关于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以及办理入住等相关事宜,申请人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获取详细信息:一是登录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公告;二是关注“十堰住保通”小程序,留意信息提醒;三是按照手机短信息提示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719-8110851。
轮候配租
有轮候人的项目,待有相应房源后,按轮候顺序依次配租到位。为有效消化腾退房源,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未摇中者可自愿选择在申报项目轮候或选择改报至本期摇号其它项目充足空房源,轮候有效期一年(轮候期内不再参加新房源配租)。新房源的配租我们将按照房源交付情况,及时公布并适时组织配租。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