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风讯(十堰融媒记者 王琪)十堰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将于2月28日结束。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居民,抓紧时间完成缴费,集中缴费期截止日(2月28日)后缴费的,将有90天医保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
参保享受多项医保待遇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
2月28日前完成2026年度缴费且2025年无断保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到账次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存在未缴费而断保或2026年2月28日后完成参保缴费的将有90天医保待遇等待期。
参保居民按参保年度和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包括门诊统筹、“两病”门诊用药、门诊慢特病、普通疾病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单独支付”药品、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当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5%、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50%(年度支付限额350元)、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60%。
缴费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上缴费,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鄂汇办App自行缴费或为他人代缴;通过支付宝首页,搜索“鄂汇办”“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自行缴费或为他人代缴。
线下缴费,通过税务服务大厅、协议代征银行网点均可办理。医保费用征收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连续参保有激励
自2025年起,设立两项激励措施。连续参保激励,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参保1年,大病保险限额提高3000元;中断参保则连续参保累计年限清零,累计额度保留。
零报销激励,当年未发生报销的,次年大病保险限额同样提高3000元;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则奖励额度清零。
两项激励独立计算,年度最高可累计提高6万元额度(统筹区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进一步增强家庭抗风险能力。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