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5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初步结果的公示
按照《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4〕172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对取水许可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非农取用水户开展了2025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信用评价初步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
对评价初步结果有异议的取用水户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核实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水资源科,0719-8116313。
通讯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东山路6号
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3月6日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