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岗位适应性测试及心理测试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请考生完整仔细阅读:
一、参加测试人员
详见附件1
二、测试项目及标准
详见附件2、附件3
三、测试时间、地点和流程
(一)测试时间、地点
2026年3月16日(星期一)上午8时30分前,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到达湖北十堰消防训练基地集合(十堰市张湾区国药控股有限公司南100米),参加体能、岗位适应性及心理测试测试。
(二)体能、岗位适应性测试及心理测试流程
1.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经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身份证件遗失者应在考试前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补办)《既往病史承诺书》《风险承诺书》《健康状况检查表》后(详见附件4、附件5、附件6),由工作人员有序带至指定区域。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工作人员集中组织考生学习测试项目操作规程和成绩评定规则,并对考试项目进行示范演示。考生通讯工具关机(取消闹钟)后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3.工作人员将考生有序带至候考区候考,《既往病史承诺书》《风险承诺书》《健康状况检查表》交候考区工作人员。
4.由引考员依次将考生引导到指定地点进行测试。
5.考生测试结束,按工作人员指引领取手机及随身物品后,迅速离开考点。
四、测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上午8时30分前)到达考点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测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关闭并取消闹钟)放置在指定的位置。考生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测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二)考生候考及考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参试。在候考期间,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测试期间考生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实行当场报分,考试成绩宣布后,考生应在测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并迅速离开考场。心理测试由系统直接判定合格或者不合格。
(三)考生需自行打印《健康状况检查表》并于测试前到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所列项目检查。参加测试考生统一着运动服、运动鞋,不得穿着制式服装、佩戴制式标志标识。
(四)咨询电话:0719-8877585。
附件:
1.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测试人员名单

2.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3.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4.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考生既往病史承诺书

5.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考生风险承诺书

6.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考生健康检查表

编辑:万林